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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退还的时效期是

关税退还的时效期是

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还关税: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等等。

更新时间:2025-06-16 12:35:29 查看全文>>

  • 进口关税的计税依据

    进口关税的计税依据:关税计税依据名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例,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课税对象同计税依据有密切的关系。前者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的规定,即对什么征税;后者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的规定,即如何计量。如1984年中国产品税条例(草)规定的课税对象是列举的产品,而计税依据则是产品的销售收入。有些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所得税中的应税所得额既是课税对象,又是计税依据;有些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不一致的,如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它的计税依据则是房产的价值或租金。

    1.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1)在货物成交过程中,进口人在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应计入成交价格,而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则不能列入,如已包括在成交价格中应予以扣除。

    (2)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从成交价格中扣除。

    (3)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交货的罚款,卖方在货价中冲减时,罚款则不能从成交价格中扣除。

    (4)到岸价格是指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其中还应包括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5)为避免低报、瞒报价格偷逃关税,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不能确定时,本着公正、合理原则,海关应当按照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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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关税税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进口关税税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颖=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x税率

    2.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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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征关税会计分录

    补征关税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采购价+关税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根据海关完税单据,去税务局认证后抵扣增值税,进口关税计入存货成本,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

    关税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也是对外贸易发达国家中国家税收以及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其中货物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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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税补征和追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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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减免税和特定减免税的区别

    法定减免税是税法中明确列出的减税和免税。符合税法规定可予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无需提出申请,海关可按规定直接予以减免税。海关对法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进行后续管理。

    特定减免税也称政策性减免税。在法定减免税之外,国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有关进出口货物减免关税的政策。称为特定或政策性减免税。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也需要进行减免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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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补征和追征

    关税补征和追征

    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补征。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

    由于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追征。海关发现的,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关税的退还

    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纳税人发现的,应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可造成关税退还的四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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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的申报时间

    关税的申报: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缴纳期限及缴纳方式

    关税应在货物实际进出境时,即在纳税人按进出口货物通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放行前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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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征收规定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征收规定

    1.确定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分为三类:

    (1)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

    (2)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3)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经营主体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注册、备登记手续。在政策未实施地区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可在政策实施地区被确认为经营主体。

    2.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3.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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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的征收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关税是什么?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政府对进出口商品都可征收关税,但进口关税最为重要,是主要的贸易措施。

    关税的特点:

    (1)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

    (2)关税具有强制性。

    (3)关税具有无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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