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知识专题/ 注册会计师/法定减免税的适用范围

法定减免税的适用范围

法定减免税的适用范围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等。

更新时间:2025-08-26 09:28:34 查看全文>>

  • 进口关税税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进口关税税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颖=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x税率

    2.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查看全文>>
  • 关税退还的时效期是

    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还关税:

    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关税的申报时间和纳税期限是什么

    查看全文>>
  • 法定减免税货物有哪些

    法定减免税的货物有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产品,是指农业初级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查看全文>>
  • 法定减免税和特定减免税的区别

    法定减免税是税法中明确列出的减税和免税。符合税法规定可予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无需提出申请,海关可按规定直接予以减免税。海关对法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进行后续管理。

    特定减免税也称政策性减免税。在法定减免税之外,国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有关进出口货物减免关税的政策。称为特定或政策性减免税。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也需要进行减免税统计。

    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查看全文>>
  • 关税的税收主体是什么

    关税的税收主体包括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携带人、邮运进境收件人、邮运出境寄件人或托运人等)。

    关税的特点有

    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关税完税价格不包括关税,但增值税、消费税计税依据含关税)

    有较强的涉外性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进口货物税率形式: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查看全文>>
  • 特定减免税是什么意思

    关税特定减免是按照《海关法》和《关税条例》的规定,给予经济特区等特定地区进出口的货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特定企业进出口的货物,以及其它依法给予关税减免优惠的进出口货物以减免关税优惠。

    关税特定减免税包括:

    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慈善捐赠物资、加工贸易产品、边境贸易进口物资等的减灾关税规定。

    特定减免税是针对特定地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特定企业(主要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科教用品项目、残疾人专用品);

    特征:

    特定条件下免税;进口申报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船舶、飞机类8年;机动车辆类6年;其他类5年);

    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除外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许可证管理的,可以免校验有关证件。

    查看全文>>
  • 关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增值税同关税存在着配合关系。

    一般说来,出口商品大都免征关税,与此同时,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增值税,或者将已征收的增值税予以退还。反之,进口商品大都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大都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率,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X增值税率。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纳税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生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而且在流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增值税。

    税率:现行增值税法规定了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其中17%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3%为低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查看全文>>
  •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对于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海关估价依次使用的方法包括: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其他合理的方法。

    查看全文>>
辅导课程
2026年注会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法定减免税的适用范围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