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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

关税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

关税是间接税。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人头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关境货物、物品(简称“货品”)征收的一种税。

更新时间:2025-10-29 11:29:43 查看全文>>

  • 进口关税的计税依据

    进口关税的计税依据:关税计税依据名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例,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课税对象同计税依据有密切的关系。前者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的规定,即对什么征税;后者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的规定,即如何计量。如1984年中国产品税条例(草)规定的课税对象是列举的产品,而计税依据则是产品的销售收入。有些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所得税中的应税所得额既是课税对象,又是计税依据;有些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不一致的,如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它的计税依据则是房产的价值或租金。

    1.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1)在货物成交过程中,进口人在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应计入成交价格,而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则不能列入,如已包括在成交价格中应予以扣除。

    (2)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从成交价格中扣除。

    (3)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交货的罚款,卖方在货价中冲减时,罚款则不能从成交价格中扣除。

    (4)到岸价格是指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其中还应包括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5)为避免低报、瞒报价格偷逃关税,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不能确定时,本着公正、合理原则,海关应当按照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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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征关税会计分录

    补征关税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采购价+关税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根据海关完税单据,去税务局认证后抵扣增值税,进口关税计入存货成本,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

    关税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也是对外贸易发达国家中国家税收以及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其中货物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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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税补征和追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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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减免税的适用范围

    法定减免税的适用范围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产品,是指农业初级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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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的税收主体是什么

    关税的税收主体包括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携带人、邮运进境收件人、邮运出境寄件人或托运人等)。

    关税的特点有

    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关税完税价格不包括关税,但增值税、消费税计税依据含关税)

    有较强的涉外性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进口货物税率形式: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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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

    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方法主要有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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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追征的规定

    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并加收滞纳金。

    补征和追征是海关在关税纳税义务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发现实际征收税额少于应当征收的税额(称为短征关税)时,责令纳税义务人补缴所差税款的一种行政行为。海关法根据短征关税的原因,将海关征收原短征关税的行为分为补征和追征两种。由于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追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补征。区分关税追征和补征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征收时效,超过时效规定的期限,海关就丧失了追补关税的权力。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3年以内可以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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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与消费税的关系

    消费税同关税之间存在着配合关系。

    一般说来,出口商品大都免征关税,与此同时,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消费税,或者将已征收的消费税予以退还。反之,进口商品大都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大都征收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率;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X消费税率。

    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分经济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征税客体和税目:消费税征税客体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如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

    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共设置25个不同档次的税率,最低税率为3%,最高为45%.对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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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对于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海关估价依次使用的方法包括: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其他合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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