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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的概念

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它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更新时间:2025-06-16 16:15:42 查看全文>>

  • 进口关税税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进口关税税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1.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颖=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x税率

    2.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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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征关税的时效为?

    海关补征关税的时效为1年。追征关税的时效为海关法规定的海关有权作出追征或补征决定的时间限制。超过时效规定的期限海关就丧失了追征或补征关税的权利。

    我国海关法规定追征和补征关税的时效应从海关放行货物或纳税人缴纳关税税款的第二天开始。凡按通常纳税方式,纳税后办理结关放行手续的,追征或补征关税应以海关结关放行有关货物的次日为时效起始日。凡海关先放行有关货物后办理缴纳关税手续的,应以纳税人缴纳关税之次日为时效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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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的申报时间和纳税期限是什么

    关税的申报: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缴纳期限及缴纳方式

    关税应在货物实际进出境时,即在纳税人按进出口货物通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后,海关放行前一次性缴纳。

    缴纳期限、缴纳方式: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关税缴纳期限的最后1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1个工作日。逾期不缴的,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自到期次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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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减免税和特定减免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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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减免税和特定减免税的区别

    法定减免税是税法中明确列出的减税和免税。符合税法规定可予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无需提出申请,海关可按规定直接予以减免税。海关对法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进行后续管理。

    特定减免税也称政策性减免税。在法定减免税之外,国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的有关进出口货物减免关税的政策。称为特定或政策性减免税。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有地区,企业和用途的限制,海关需要进行后续管理,也需要进行减免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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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税和出口税是什么意思

    进口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配额税率等税率形式,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出口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出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各国已不使用过境关税,出口税也很少使用。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进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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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有哪些?

    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有: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本款第(1)项至第(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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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追征的规定

    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并加收滞纳金。

    补征和追征是海关在关税纳税义务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发现实际征收税额少于应当征收的税额(称为短征关税)时,责令纳税义务人补缴所差税款的一种行政行为。海关法根据短征关税的原因,将海关征收原短征关税的行为分为补征和追征两种。由于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追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的,称为补征。区分关税追征和补征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征收时效,超过时效规定的期限,海关就丧失了追补关税的权力。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3年以内可以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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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溢征的规定

    关税溢征规定:海关发现应立即退回;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纳税人缴纳关税后,海关或纳税人发现应征税额少于实征税额,即构成溢征。海关将实征税额大于应征税额的部分追还给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即称为溢征退税。

    溢征退税的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海关法的规定,下列造成溢征关税的,情况属溢征退税范围:

    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

    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

    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

    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输或起卸过程中遭受损坏或损失,并不再补偿进口;起卸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以及海关查验时发现非因仓库管理人员或货物所有人保管不当而致货物破漏、损坏、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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