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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减免关税

哪些情形可以减免关税

根据《海关法》,享受关税减免的主要有:进出口关税征收额在人民币一元以下,免征关税。在国外运输途中或起卸时遭受损失的,可以酌情减免进口关税。进、出口广告品和专作化验用的进口货样,以及国家机关、企业价购和免费赠送给国外的货样,免征关税。暂时进出口的展览品和货样,免征关税等等。

更新时间:2025-06-21 15:38:49 查看全文>>

  • 关税从价计征公式

    关税从价计征公式: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的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关税的定义

    1、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一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引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

    2、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政府对引进出口商品都可征收关税,但进口关税最为重要,是主要的贸易措施。

    3、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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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税和出口税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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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的税收主体是什么

    关税的税收主体包括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携带人、邮运进境收件人、邮运出境寄件人或托运人等)。

    关税的特点有

    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关税完税价格不包括关税,但增值税、消费税计税依据含关税)

    有较强的涉外性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进口货物税率形式: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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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关税的强制执行

    征收关税滞纳金。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具体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例(0.5%)×滞纳天数。滞纳金的起征点为50元。

    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进行了限制:进口货物只能用于展示或者免费赠送的;进口货物只能销售给指定第三方的;进口货物加工为成品后只能销售给卖方或者指定第三方的;其他经海关审查,认定买方对进口货物的处置或者使用受到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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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有哪些?

    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有: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本款第(1)项至第(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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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征收规定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征收规定

    1.确定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分为三类:

    (1)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

    (2)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3)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经营主体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注册、备登记手续。在政策未实施地区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可在政策实施地区被确认为经营主体。

    2.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3.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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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增值税同关税存在着配合关系。

    一般说来,出口商品大都免征关税,与此同时,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增值税,或者将已征收的增值税予以退还。反之,进口商品大都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大都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率,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X增值税率。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纳税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生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而且在流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增值税。

    税率:现行增值税法规定了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其中17%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3%为低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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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与消费税的关系

    消费税同关税之间存在着配合关系。

    一般说来,出口商品大都免征关税,与此同时,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消费税,或者将已征收的消费税予以退还。反之,进口商品大都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大都征收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率;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X消费税率。

    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分经济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征税客体和税目:消费税征税客体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如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

    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共设置25个不同档次的税率,最低税率为3%,最高为45%.对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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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税应纳税额计算

    关税应纳税额计算有如下公式:

    从价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的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从量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复合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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