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3-04-07 16:32:47 查看全文>>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3-04-07 16:32:47 查看全文>>
【问题】小微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的区分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不一样的。小型微利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的概念不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应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是税务上的区别。小型微利是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内一般纳税人也能是小型微利企业。
【问题】小微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一样吗?
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不一样的。小型微利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的概念不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应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是税务上的区别。小型微利是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内一般纳税人也能是小型微利企业。
【问题】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区别?
1.关于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经过几次政策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
推荐阅读:
【问题】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推荐阅读:
1.企业从事国家无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且企业年度的应该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
2.企业的从业或者在职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的;
3.企业目前的现有资产总金额在5000万以下的。
小微企业认定的流程
第一,查名(需要1周时间)。所需提供的资料有: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认缴资本或注册资本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公司的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的经营范围。
第二,验资。
第三,签字。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局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这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按照便于征管的原则,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应努力营造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根据2007年12月6日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2017年6月6日发布的《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的规定,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问题】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税吗?有相关政策吗?
(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二)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三)上述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政策依据】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