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票丢失如何补办报销凭证?乘坐国内航班,在国内电子客票出票的同时,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票据替代传统机票作为法定的机票报销凭证。
更新时间:2023-10-09 17:58:52 查看全文>>
飞机票丢失如何补办报销凭证?乘坐国内航班,在国内电子客票出票的同时,以“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票据替代传统机票作为法定的机票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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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手撕发票怎么报销?
定额发票也称为手撕发票。因为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是固定的。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有奖发票规格为213 mm×77 mm。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有奖发票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通用定额发票的用纸和底纹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定额发票的使用对象限定于在税控收款机和网上开具发票使用范围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或者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设置定额发票。
为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取得的发票是可以报销、并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但是,企业如果在日常报销中一次性收到了累计金额巨大的定额发票,财务人员需要根据业务情况以及发票验证真伪等相关信息仔细分析业务真实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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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发票报销有效期?
对于发票报销,许多财务人员会有疑问,什么样的票据可以入账税前扣除,什么时间取得的发票可以正常报销入账呢?一般来说,企业发生支出取得的发票需要及时入账处理。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根据相关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问题】费用报销单什么用?
报销单是指企业或公司给以开支报销的凭证。费用报销单,是员工用自己的钱,在为公司工作过程中所垫付的,事情完成后,回公司报销,并将需要报销的发票,与之粘贴,交由领导审核签字,再由财务给当事人报销。比如说出差过程中垫付的差旅费等支出。
【问题】医院发票怎么报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支出税前扣除的相关性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对相关性的具体判断一般是从支出发生的根源和性质方面进行分析,而不是看费用支出的结果。
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取得的财政票据或发票是开给员工个人的,一般可以税前扣除。具体请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问题】报销发票时间限制多久?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发生的业务取得发票,应当及时准确入账处理。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上述内容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关于2018年7月1日之前的相关涉税问题,各省税务局此前出台具体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各省税务局没有出台规定的,由各省税务局按照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确定处理方式。具体处理方式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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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报销发票丢了怎么办?
如果可以找到开票单位,让他们帮忙复印一下他们留存的记账联或存根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丢失,凭此入账”并加盖他们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你们凭复印件入账。如果票据太多找不回来,或者开票方为餐馆、酒店,平时开票太多不好找相关的存根,你就写说明,之后找经办人签个字,证明确实有相关的费用,再找领导签个字,履行一下审批手续,之后凭说明入账。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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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全电发票的使用上有什么要求?
为便利纳税人接收和使用全电发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相应改造,新增了税务数字账户功能和《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
(一)发票取得。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您的税务数字账户,并支持查询、下载、打印;您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二)勾选入账。取得全电发票后,您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入账归档,以及勾选情况、入账状态的查询统计。
(三)发票查验。您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四)红字发票。当开票方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如您已将发票勾选确认或入账的,双方均需对《确认单》进行确认;如您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发票作为企业账务处理的重要凭证,对其的管理及财务处理都有着严格的规定。财务工作繁多而复杂,很难做到毫无差错。特别是在发票方面,由于其数量大所以很容易有所遗漏。那么,在会计实务中,如果出现跨年发票的情况,财务人该如何对其进行财务处理呢?
一、跨年发票的三种情况
1.由于发票被遗忘,导致未能及时入账的发票;
2.上一年度由于款项未能全额收到,虽上一年度开具但到今年才收到的发票;
3.上一年度发生并支付但未及时开具发票的经济业务,且今年才收到对方开具的发票。
【例1】
A企业为B企业提供了2019年的广告投放业务,2019年末,A企业收到B企业支付的款项并开具了发票,但由于时至年末,A企业工作繁忙,在经过B企业的同意后,于2020年1月才为B企业邮寄了发票。这种情况下,B企业收到的发票就属于跨年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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