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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票丢失该如何报销费用?

飞机票丢失该如何报销费用?

飞机票丢失该如何报销费用?如果飞机票丢失,需要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报销: 1. 立即联系航空公司如果您的飞机票丢失了,应立即联系航空公司解决问题。他们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信息来证明您的行程和购票情况,例如电子邮件、支付记录或身份证明等。

更新时间:2023-10-13 13:26:47 查看全文>>

  • 没有盖发票专用章可以报销吗

    【问题】没有盖发票专用章可以报销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对外开具的发票,其发票联(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属于无效发票,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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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飞机票丢了报销怎么办

    【问题】飞机票丢了报销怎么办?

    如果飞机票丢失,需要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报销:

    1. 立即联系航空公司如果您的飞机票丢失了,应立即联系航空公司解决问题。他们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信息来证明您的行程和购票情况,例如电子邮件、支付记录或身份证明等。

    2.申请补发机票一旦确认您的飞机票确实已经丢失,可向航空公司申请补发机票。大多数航空公司做法是要求您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来补发机票,这个费用的具体金额可能因航空公司而异。

    3.保留购票凭证如果需要为丢失的飞机票申请退款或者补偿,需要提供相关的购票凭证,例如付款记录、发票等。所以,在购票时可将这些文件妥善保存起来以备日后需要使用。

    4.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不同航空公司可能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例如退款、改签和补偿方面的规定。如果您因飞机票丢失而需要向航空公司申请退款或者索赔,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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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报销时间的财务规定

    【问题】发票报销时间的财务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企业应当制订相应的财务报销制度,发生经济业务取得发票,及时报销、及时入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五条规定,实际发票是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可以正常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如果上年度发生的业务没有取得发票,可暂估入账,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可以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的。但是在实务中还是要尽量提前取得发票。

    即使是在汇算清缴之后取得的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五条规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企业如果在规定的期限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能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可以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此处总局依然也给了企业一个60天缓冲时间,如果符合条件,汇算清缴之后取得的发票也可以依法在企业税税前扣除。如果在规定缓冲时间内无法取得发票并提供证明业务真实性的资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就该笔费用支出做纳税调增处理。

    最后,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上述内容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关于2018年7月1日之前的相关涉税问题,各省税务局此前出台具体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各省税务局没有出台规定的,由各省税务局按照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确定处理方式。具体处理方式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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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销发票有日期限制吗

    【问题】报销发票有日期限制吗?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销发票的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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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用报销单可以两张一起合计吗

    对于费用报销单的填写,税法上没有硬性的规定,主要还是看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不过不同的费用类型建议分开填写费用报销单,不要合并在一起。如果是两张一起合计,要在报销单上编编号,比如1-1,1-2。

    费用报销单属于原始凭证,费用报销单是配套记账凭证使用的,是财务单据的一种。财务单据是对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在财务上反映为单据的书面依据。财务单据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制度要求来使用填写,常用的财务单据有费用报销单、支出凭单、借款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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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报销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问题】发票报销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员工报销费用时,都需要哪些人签字呢?中等规模的企业签字流程一般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办人、财务总监、主管副总。如果企业规模较小、内控缺失或没有下发费用预算,一般还需总经理签字。

    费用报销时,会计审核都要做什么呢?

    (1)发票的合规性,挑出假票、废票。

    (2)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

    (3)权签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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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销普票收款人复核开票人都是管理员这个给报吗

    【问题】请问销售报销一张普票,收款人复核开票人都是管理员,这个给报吗?

    不管是增值税专票还是普票,收款人和复核人为非必填项,可以为空,但是开票人《发票管理办法细则》明确规定必须填写!开票人应该是自然人名字,而不能是公司名称。

    【政策依据】

    1.《发票管理办法细则》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而且办法要求发票开具应该全联次一次性开具,项目齐全,内容真实。

    2.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也有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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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销的发票有没有时间限制

    报销的发票有没有时间限制?

    尊敬的学员,你好:

    一般来说,会计制度和税法都没有对发票的报销时间做出明确的限制。因为报销一般都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的,所以报销人员都会按照企业内部的报销制度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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