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票委托收款背书的规则:代理权授与效力。票据权利仍属于背书人所有,被背书人仅取得代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代理权。不切断抗辩的效力。由于委托收款背书不发生权利转移效力,票据权利人仍为背书人,因而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自己与背书人之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被背书人。
更新时间:2022-03-08 13:08:43 查看全文>>
支票委托收款背书的规则:代理权授与效力。票据权利仍属于背书人所有,被背书人仅取得代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代理权。不切断抗辩的效力。由于委托收款背书不发生权利转移效力,票据权利人仍为背书人,因而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自己与背书人之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被背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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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在电脑上安装免费的支票打印软件,支票软件打开后,出票日期会根据电脑系统日期自动显示,只需要确认一下是否正确即可,在支票“收款人“,”金额“,”用途“处按照实际的收款人,收款金额和用途填写,填写完成之后,就可以打印支票。需要先拿废纸放入针式打印机,确认一下打印机中没有待打印的数据,确认无待打印数据后,将待打印的空白支票放入打印机,按下打印按键打印,打印好的支票需要在支票空白处,盖上印鉴章(一般是财务章+法人章)。
支票转背书指收款人以转让支票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转背书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
支票头日期指的是支票票头的日期,支票日期:
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支票的金额一般就是指支票要支付给收款人的金额数据。一般支票有大写和小写两个金额。
支票的大写金额大写数字的写法是: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支票背书人是在支票背面签章或书写文字、身份证号码,转让票据所赋权利的当事人。支票背书是在票据中非常常用的一种转让方式,也是票据转让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转让方式。
办理支票:
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交付票据:出票客户将票据交给收款人(也可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票据流通使用:收款人或持票人根据交易需要,将转账支票背书转让。
1、现金支票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
2、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的客户,需要支用工资、差旅费、备用金等均可以使用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什么是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票据。
现金支票使用注意事项
购买支票: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现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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