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的计算_26年税务师税法二预习考点
要想顺利备考税务师考试,在预习阶段就要做好规划,目前新版教材还没有发布,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二》预习知识点,不要错过哦!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1.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2.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调整):
(1)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的,以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全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章节:第八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泉春老师2025考季《税法二》基础细讲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