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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_26年税务师税法二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6-01-08 14:40:19

除了坚持和努力以外,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寻找良好的学习环境更有利于帮助提高备考效率。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同学们整理的税务师《税法二》科目预习阶段考点,同学们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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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_26年税务师税法二预习考点

征税范围

1.结构范围

(1)征收房产税的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2.用途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地域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所属章节:第五章 房产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泉春老师2025考季《税法二》基础细讲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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