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减免税优惠_2025年税法二基础知识点




税务师考试涉及的知识点广泛且深入,没有扎实的基础,就难以在考试中游刃有余。因此,同学们在备考时,务必从基础知识点入手,逐步构建起完整的知识体系。东奥会计在线整理了税法二科目基础知识点,希望同学们可以坚持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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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减免税优惠(掌握)
1.对个人下列所得项目,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所属章节: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泉春老师2025年《税法二》轻一·基础细讲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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