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减免税优惠_2025年税法二基础知识点




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税法二》科目比较注重基础知识的考查,所以在备考中,打好基础尤为重要。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税务师税法二科目基础知识点,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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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优惠(掌握)
1.基本优惠(免税)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
(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
2.其他优惠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3)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所属章节: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泉春老师2025年《税法二》轻一·基础细讲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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