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首页
会计云课堂
专注辅导财会考试
东奥继教学堂
离线观看 畅学无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
2025/08/08
推荐阅读:划重点!河南省缓缴社保费政策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点击查看政策原文>>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2022/12/15
推荐阅读: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5+17”我省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范围扩大了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点击查看政策原文>>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各省辖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委、财政(金融)局、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
一、 为什么要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范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规定,对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延长缓缴...
2022/12/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我省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口...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规定,对阶段性缓缴企业社...
一、 2022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是什么?答:审核时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2021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参保职工在30人及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且审核时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不属于淘汰关停、依法破产、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 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的背景是什么?为落实中...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力企业发展作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
上岗指南
基础财务
税务筹划
财税管理
会计高手
双证上岗
职业晋升
免费实训
免费试听
高频问答
资料下载
热点资讯
辅导课程
社群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