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2025年度第二、第三季度的工会经费?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通用申报(工会经费)】模块,选择缴费期限(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缴费期限)确认后,可选择点击右侧我要填表或点击左侧“查看/编辑”,进入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其中,必填项目为:①“征收品目”,下拉选择工会经费;②“征收子目”,下拉选择工会经费(申报);③“应税额”,填写费款所属期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选择并填写后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税项×2%×40%),点击暂存或直接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可点击“立即缴款”完成费款的缴纳。再次返回【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继续选择下一个季度的属期,同样步骤完成申报。
请注意:《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中务必选择征收子目:工会经费(申报),以确保按照8‰的费率征收。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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