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共有A、B、M、C、D五类。每一个级别对应相应的分数指标,比如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予以一定的激励措施。那么,有哪些情形的纳税人本年度不能评为A级呢?
问有哪些情形的纳税人本年度不能评为A级?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
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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