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条款与可备条款_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其实就是一个不断重复并且坚持的过程。以下是《经济法基础》中有关必备条款与可备条款的预习考点,快来学习吧!
必备条款与可备条款(总述)
必备条款 | 可备条款 |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1)试用期 (2)服务期 (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4)其他约定事项(例如,补充保险、福利待遇) |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如果约定,约定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5年《经济法基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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