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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管理_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丽娜2025-09-15 15:25:08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想要取得好成绩,就要注重点滴积累。以下是为大家准备的《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纳税申报管理,一起来学习吧!

抢先学!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汇总

纳税申报管理_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

1.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2.纳税申报的方式

申报方式

要点

自行申报

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自行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邮寄申报

(1)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交寄纳税申报资料,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纳税申报方式

(2)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申报

(1)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税务机关确定的电子方式(如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进行纳税申报

(2)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其他方式申报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3.纳税申报的要求

(1)基本要求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规定的有关证件、资料(例如,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2)特殊情况下的纳税申报

情形

处理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

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

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至企业注销之日期间

①仍应当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

②仍应履行税法规定的相关义务

③发生应税情形,仍应当按规定申报纳税(由管理人以企业名义办理)

4.延期办理纳税申报

情形

要点

具体规定

因自身原因需要延期

事前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先预缴,在核准的延期内结算

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因不可抗力需要延期

事后报告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5年经济法基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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