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_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




2026年初级会计预习阶段正在进行中,以下是《经济法基础》中有关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的预习考点,各位考生快来一起学习吧!
1.不得扣除的项目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例如,未经核准计提的各种准备金)。
2.与人员薪酬直接相关的扣除项目
项目 | 项目具体描述 | 税务处理 |
工资 | 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 准予扣除 |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 | 不得税前扣除 | |
业主的 “生计费” | (1)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2)投资者兴办2个或2个以上企业的,其投资者个人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
续表1
项目 | 项目具体描述 | 税务处理 |
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个体工商户按照有关规定为其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准予扣除 |
补充社会 保险费 |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 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 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
商业 保险费 |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 | 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1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
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 | 准予扣除 | |
其他为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 不得扣除 |
续表2
项目 | 项目具体描述 | 税务处理 |
三项 经费 |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 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 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 |
代负税款 | 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 | 不得税前扣除 |
劳保支出 |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 准予扣除 |
3.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 | 税务处理 | |
生产经营费用与 个人、家庭费用 | 分别核算 | 生产经营费用据实扣除 |
难以分清 | 按难以分清费用金额的40%扣除 | |
亏损 | 可以结转到以后5年内弥补 | |
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 据实扣除 | |
利息支出 | 向金融企业借款 | 据实扣除 |
向非金融企业或 个人借款 | 在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计算的数额内扣除 |
续表
扣除项目 | 税务处理 |
业务招待费 | 限额1:实际发生额的60% 限额2: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取较小者作为扣除限额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扣除 |
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 | 据实扣除 |
财产保险费 | 据实扣除 |
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 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可以全额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
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 | 不得扣除 |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 准予当期直接扣除 |
损失 | 以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5年《经济法基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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