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相关信息已公布,以下是详细信息: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至7月10日
缴费截止时间:7月10日18:00
报名条件自助审核查询
2023年相关信息已公布,以下是详细信息:
一、报名费用
考试收费标准为56元/人/科
二、缴费时间
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三、注意事项
缴费成功后,发票打印有下述两种方式。一是在报名时限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发票打印”;二是登录“江西省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收缴公共服务平台”(http://fszfpt.jxf.gov.cn:7018/billcheck/html/index.html#/pipelined_code),在“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界面输入“流水号”完成验证后,点击“查验”,自行下载并打印财政电子票据。报考人员的“流水号”由报考年度+大写的报考级别简拼(如:中级简拼为ZJ)+报考身份证号后8位数+报考预留手机号后4位数组成,共18位。如某人报考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身份证号是666666666612345678,报考预留的手机号是18888880000,则他的流水号就是2023ZJ123456780000。
一、 审核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时,报名系统自动调取报考人员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息采集时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 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对信息采集(或修改)时填写和上传的信息、照片以及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因信息采集(或修改)时填写和上传的信息、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导致无法报考的,后果自行承担;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资料,经查实后,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取消考试成绩、撤销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并列入我省会计行业失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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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共2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科目 | 考试时间 | 时长 |
中级会计实务 | 8:30-11:15 | 165分钟 |
中级财务管理 | 13:30-15:45 | 135分钟 |
中级经济法 | 18:00-20:00 | 120分钟 |
二、考试地点
赣江新区辖区内的报考人员的考试组织工作,暂时由南昌市考区负责。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考区参加考试。上述考区均指11个设区市会计管理部门在设市区设立的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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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信息采集
A1:为提高报名效率,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和管理部门等信息更新至最新状态,并经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未及时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采集的,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于2023年7月9日16:00关闭“信息修改”和“信息采集”通道。
Q2:需要上传哪些资料
A2:
(1)有效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需加盖认证机构公章);
(3)上传会计工作年限承诺书(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会计工作年限承诺书》,如实填写后签名上传);
(4)上传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的继续教育的材料(如继续教育合格证或本人在“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息采集”中反映完成继续教育的截图等,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尽可能地上传相关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资料);
(5)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应提供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学籍、居住地)属地的材料(如工作证、学生证、居住证或房产证等);
(7)照片,按照要求必须上传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图像清晰的数字照片。
Q3:违纪处理
A3:
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对信息采集(或修改)时填写和上传的信息、照片和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完成网上报名承诺。对提交信息不真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和《关于修定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等文件的通知》(会考〔2019〕4号)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相应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为严肃考试纪律,考试结束后,有关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违规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因政策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