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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奖励费应取得何种发票?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东奥实操2024-01-08 16:49:36

当物业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因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周到而得到奖励,物业公司收到奖励款应该给企业开具何种票据呢?一起看下文。

物业服务奖励费应取得何种发票?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退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以下费用:

价外费用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因向企业服务周到取得的奖励费属于价外费用,属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取得的销售额,要按物业管理服务缴纳增值税。物业公司收到奖励费需向企业开具物业管理服务发票。

文章来源于:北京税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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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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