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提升增值税发票服务水平,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7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课程收益
本课程老师从财务人员需要了解并掌握发票管理的最新规定,熟悉升级开票系统后的开票流程、发票的种类及版式,如何审核发票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讲解,对实务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课程大纲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
二、升级开票系统后开具发票流程
三、问题发票要拒绝
四、扩展知识——加油票报销要注意
五、增值税发票种类
六、增值税发票版式
授课名师
宋志强
宋志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会计师(ACCA)、国际会计师(AIA)。曾在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企业、世界500强公司等从事财务及管理工作,目前在一家中央企业下属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持续在会计政策理论、投融资分析评价、公司预算管控、提升业财融合等方面进行学习研究,并且具有很强的实务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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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1.课程一经开通,不可退费;
2.课程自开通起180天内有效;
3.学员可自行申请开具纸质或电子发票,纸质需提供平邮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