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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

查看天津完整版报名简章>>


【2】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完成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应及时完成信息更新后登陆“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

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报名回执。

报考人员本人须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应对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各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目填“无”,报名信息表不需盖章。报名回执是考生报名成功的唯 一有效证明,考生应妥善保管。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3】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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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完成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

信息采集请登录“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的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提交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跨省信息调入请联系调出地财政厅(局)办理。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由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

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采集信息的考生,应及时完成信息更新后登陆“天津会计”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系统将自动调取天津市诚信平台信息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校验通过后,考生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

【1】报名入口

“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


【2】报名方式

会计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1】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在我市上学、居住或从事会计工作,且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注意:

1. 未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先完成信息采集或跨省信息调入。

2. 通知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2】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 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区财政局为报考人员报名点。考试合格后在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

【1】收费标准

初级资格考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1元。


【2】缴费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缴费等事宜;

考生应在报名缴费前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退费,重复缴费的款项将在对账后及时按原渠道退回。

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缴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考试费发票领取时间及地点

1. 初、高级考试发票领取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4日(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2. 中级考试发票领取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1日(工作时间:9:00—11:00,14:00—16:00)

领取地点: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67号)


点击查看: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缴费注意事项

【1】审核方式

资格审核和证书发放合并进行


【2】审核时间

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3】审核材料

合格考生请提前准备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待“天津会计”网站公布资格审核和领证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所属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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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缴费等事宜;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缴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 报考人员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报名失败、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天津考区参加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至少有一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系统将自动为其抵免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考生无需个人申报。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公布2个月后,可通过“天津会计”网站—“诚信信息查询”查询抵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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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2023年5月13日至17日举行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考试时长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注: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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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址:http://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2. 时间:请关注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时间。

人社部印制的资格证书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通知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通知。

自2022年起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会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只发放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发放《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考生可将资格证书复印件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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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策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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