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计算公式: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卖出含税金额—购进含税金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不需要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即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互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更新时间:2022-07-11 16:24:41 查看全文>>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计算公式: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卖出含税金额—购进含税金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不需要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即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互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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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票种: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一种发票。
扣减增值税规定:
(一)两类创业人员
适用范围:
1.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优惠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退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销售额是不含税的,增值税是属于价外税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从购买或接受应税劳务方或服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以及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一般增值税地方留存25%的比例中,是按省市县镇或省市县或省县再按一定比列分配,不同地方不同企业类型分配比例不一样,一般是省、地、县分别占10%、10%、5%。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2、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未交增值税是应交增值税的二级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交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缴的增值税;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缴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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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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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解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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