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填写: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进项税额,三级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对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已交税金,三级科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更新时间:2022-06-24 17:47:44 查看全文>>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填写: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进项税额,三级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对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已交税金,三级科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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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增值税税率是9%。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3%、9%、6%、0%。
一.适用13%税率
(一)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13%的货物(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增值税发票开票基本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3.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货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
5.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差额还是全额计算视情况而定。
一、非房产开发企业购进转让
1.简易计税
预缴税额=(含税收入-购进价款)/(1+5%)*5%,
应纳税额=(含税收入-购进价款)/(1+5%)*5%-预缴税额。
2.一般计税
预缴税额=(含税收入-购进价款)/(1+5%)*5%,
扣减增值税规定:
(一)两类创业人员
适用范围:
1.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优惠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计算公式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卖出含税金额—购进含税金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不需要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即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互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转让会计分录:
(1)转让金融商品当月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计算公式
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卖出含税金额—购进含税金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不需要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即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互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转让会计分录:
(1)转让金融商品当月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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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解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账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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