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依据国税发173号文件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便于征管,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
更新时间:2023-02-08 13:15:19 查看全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依据国税发173号文件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便于征管,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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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印花税的纳税人:
订立、领受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我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应税凭证,是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纳税人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购销合同: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三;
仓储、保管合同:按保管、仓储的费用×千分之一;
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金额×千分之一;
产权转移书据、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按书据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五;
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的收入×万分之五;
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的费用×万分之五;
计算印花税应纳税额应当注意如下:
1、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其数量及市场价格计算金额,依适用税率贴足印花。
2、应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按凭证书立当日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3、同一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所执的一份全额贴花。
4、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如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6、按比例税率计算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贴花。对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印花税
(一)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留备存查。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二)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所谓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对上述书据免税,旨在鼓励财产所有人这种有利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造福社会的捐赠行为。
(三)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由于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之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也会有所变化。对此,印花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
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单边征收;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上交所上市A股,按内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房产买卖转让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转让。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依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含税的。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
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对财产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财产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印花税。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是受托方提供原料和收取加工费,仅以加工费为计算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委托方提供主料,受托方提供辅聊并收取加工费,其中主料和辅料归为购销计算,加工费以加工承揽计算,最终以以上计算所得之和作为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受托方提供原材料、辅料,并收取加工费,最后以后两者为依据计算该笔业务应缴纳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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