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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且分别注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未分别记载原辅料及加工费金额的,一律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辅料等。

更新时间:2023-02-05 13:51:59 查看全文>>

  • 什么是印花税营业账簿

    印花税中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营业账簿分为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其中,记载资金的账簿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则按件贴花5元。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1.合同类: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书据,股权(不包括上市和挂牌公司股票)、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

    3.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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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花税为什么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原因:《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印花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计提,缴纳的时候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印花税”科目核算。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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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花税核定征收

    印花税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印花税的纳税人:

    订立、领受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我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应税凭证,是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纳税人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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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我国法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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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花税违章处理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3~5倍的罚款;

    2、对未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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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贴花的其他具体规定

    纳税人贴花时,必须遵照以下规定办理纳税事宜:

    1.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2.印花税票应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严禁揭下重用。

    3.已经贴花的凭证,凡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部分,应补贴印花。

    4.对已贴花的各类应纳税凭证,纳税人须按规定期限保管,不得私自销毁,以笮税检查。

    5.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扣。

    6.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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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花税一般纳税方法

    纳税人履行缴纳印花税义务的特定方法。印花税的纳税方法较其他税种不同,主要是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向税务机关或指定的代售单位购买印花税票,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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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印花税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印花税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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