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到投资款的会计分录,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款、手续费、佣金),贷:实收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份额)、股本(股份有限公司按面值)、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差额倒挤);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借:固定资产、原材料、无形资产(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按照双方约定的份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倒挤)。
更新时间:2023-03-22 14:16:50 查看全文>>
收到投资款的会计分录,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款、手续费、佣金),贷:实收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份额)、股本(股份有限公司按面值)、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差额倒挤);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借:固定资产、原材料、无形资产(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按照双方约定的份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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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和收入在定义、范围、性质、核算等方面存在诸多区别。
1. 定义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是从投资活动中获取的经济利益流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2. 范围
投资收益:范围相对较窄,主要与企业或个人的投资活动相关,如购买股票、债券、基金,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房地产等取得的收益。
收入:范围更为广泛,涵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以工业企业为例,包括销售产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营业务所带来的收入,以及销售材料、出租固定资产等其他业务所形成的收入。
证券资产组合的风险与收益公式:
E(RP)=Wi*E(Ri)
式中,E(RP)表示证券资产组合的预期收益率;E(Ri)表示组合内第i项资产的预期收益率;Wi表示第i项资产在整个组合中所占的价值比例。
证券资产组合的风险及其衡量:
1.证券资产组合的风险分散功能
投资证券资产组合相当于把资金放在不同的篮子里,可以分散风险。
2.非系统风险
存出投资款的会计分录:
(1)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2)购买股票、债券等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投资收益
投资回收期法的计算公式
若各年的现金净流量相等:
投资回收期(年)=原始投资额/年现金净流量
若各年的现金净流量不相等:
考虑各年年末的累积现金净流量与投资额的关系。如果原始投资额是在第n年和第n+1年之间收回,则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回收期=n+(第n年年末尚未收回的投资额/第n+1年的现金净流量)
投资回收期法的优缺点
投资收益所得税: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则不退还已缴纳的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税率,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补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补缴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
上述联营分回利润补税的规定仅限于地区税率差异,如果联营企业因享受税收优惠而适用税率低于投资方适用税率的,则不需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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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指的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外国企业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征收的一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它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开征的一个重要税种。
与其他税种相比,企业所得税具有以下特点:
1.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一定期间内的纯收益额或净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2.以量能负担为征税原则。
3.所得税属于直接税,一般不易转嫁。
4.企业所得税计算较为复杂。
投资联营房产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一般有房有车的人,才交财产税)
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农村,非营业)
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作为财产收益两种方式)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投资收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损益类科目减少记借方,增加记贷方。
“投资收益”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证件投资收益、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等。
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3、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4、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5、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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