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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税清算条件是什么

土增税清算条件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是指应缴土地增值税的开发项目进行清算应达到的条件。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有两种,一是主动清算条件,二是被动清算条件。主动清算条件及时间: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动清算条件及时间: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取得销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更新时间:2022-05-24 16:29:37 查看全文>>

  •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1.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 合作建房:

    (1)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

    (2)建成后转让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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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步骤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步骤

    确定不含增值税收入总额

    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计算增值额

    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按照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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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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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费用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费用扣除特殊处理

    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3、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应单独核算成本,其中,由企业与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合资建设,完工后有偿移交的,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可直接抵扣该项目的建造成本,抵扣后的差额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凡约定企业为购买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其销售开发产品时向银行提供的保证金(担保金)不得从销售收入中减除,也不得作为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但实际发生损失时可据实扣除。

    5、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成本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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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规定: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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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旧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房屋评估:房屋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房屋是特殊商品,是关系到居住的大事,房屋的好坏质量等在某种程度上说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所以人们一般不会在意房屋评估会花多少钱,而在意对于要买的房屋能够定位精准,并且心中有数。建筑物的折旧指建筑物因时间经过而造成的损耗。建筑物损耗可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建筑物折旧分为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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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销售:有偿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包含生产、批发、零售、货物流转的各个环节——道道征收。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劳务

    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损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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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征税面比较广;

    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实行按次征收,其纳税时间、缴纳方法根据房地产转让而定。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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