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征。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更新时间:2022-11-27 12:11:40 查看全文>>
不征。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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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1.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 合作建房:
(1)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
(2)建成后转让的,征税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步骤
确定不含增值税收入总额
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计算增值额
计算增值率: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按照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是指应缴土地增值税的开发项目进行清算应达到的条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有两种,一是主动清算条件,二是被动清算条件。
一、主动清算条件及时间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是指开发项目已经行政管理机关验收取得初始产权证或验收证明,开发的项目已经全部销售完毕;)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整体将开发的未完工项目转让销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纳税人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被动清算条件及时间
纳税地点
纳税人是法人的
当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的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同在一地时,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在一地,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纳税人是自然人的
当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的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同在一地时,应在其住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转让的房地产的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在一地,则在房地产坐落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地点
时间: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
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合同资料: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纳税人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难以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房地产、因分次转让而频繁发生纳税义务、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纳税的情况,土地增值税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纳税人选择定期申报方式的,应向纳税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备。定期申报方式确定后,一年之内不得变更。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自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率未超过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率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可以适当上浮,但不超过上述标准的20%。
对于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从事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这一免税规定。
因国家建设需要,政府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赠与行为
1、房屋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道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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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解继承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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