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如果是本市范围内迁移无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企业登记税务时还要提供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各投资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更新时间:2022-03-02 10:02:16 查看全文>>
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如果是本市范围内迁移无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企业登记税务时还要提供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各投资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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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认证后,可以做为进项税额,在申报时抵扣购进货物时已缴纳的增值税。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全国通用实行的有自行申报纳税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纳税两种。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注意:时限同设立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稽查审理人员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
审理部门应区分下列情形分别做出处理:
一是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处理的,拟制《税务处理决定书》;
二是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是认为税收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是认为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税务稽查结论》。
对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件移送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首先要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若拒不更正,可以约谈纳税人,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约谈。还要实地调查核实情况。然后将所有情况整理好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最后作出评估分析报告。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给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依据。
税务登记的范围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
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
(1)设立税务登记,按照“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要求,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无需单独到税务机关办理该事项,其领取的证件作为税务登记证件使用;
(2)变更税务登记
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各银行总行、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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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解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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