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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不管当期有没有发生纳税义务,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申报纳税方式有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更新时间:2023-01-25 14:14:56 查看全文>>

  • 纳税评估通用指标

    纳税评估通用指标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1.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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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申报时间

    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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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申报表在哪里打印

    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时,登录申报网站进行填写申报,然后在申报网站,页面上方的报表查询中,选择打印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申报方式有自行申报、邮寄申报、电子方式、代理申报(属于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的非涉税鉴证业务)。

    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双定)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双简)等申报纳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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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销税务登记证流程

    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流程:

    1.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

    (1)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①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②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③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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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税务登记的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符合下列三种类型的临时登记可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1、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文件上所列地址必须与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承包承租合同复印件一份、承包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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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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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评估的对象

    纳税评估对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重点分析对象: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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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申报的方式

    纳税申报方式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后,在其申报期限内,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到指定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的形式。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以及简易申报。

    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双定)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双简)等申报纳税方式。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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