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有: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更新时间:2023-05-01 16:24:19 查看全文>>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有: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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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金额”数据:填写所属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
“累计金额”数据:填写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如:申报2季度所得税时,“本期金额”填写4--6月份的数据,“累计金额”填写1--6月份的数据。
营业收入:按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数据填写,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营业成本:按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数据填写,不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
利润总额:按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填写。
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之间没有钩稽关系。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基本规定有:
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人、其他收人。
2.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3.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4.税金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的审核有:
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在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式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能够正确核算收人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有:
1.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境内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不含增值税,下同)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管理方法有:
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居民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1.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3.除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所得外,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1)技术转让收入: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也不得计入。
(2)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3)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审核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
审核业务招待费支出是否真实、合理、合法,有无将请客送礼违反财经纪律等支出列入业务招待费;有无将不属于业务经营的费用或不合理的支出列入业务招待费。
2.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不含营业外收入(如接受捐赠)、投资收益。
3.双标准:60%和5‰,取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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