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更新时间:2023-04-16 16:18:47 查看全文>>
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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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两种。
(一)查账征收方式
若小规模企业财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等各项收支,可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算步骤及公式如下:
1.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收入总额:涵盖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所取得的收入。
①不征税收入:例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②免税收入:像国债利息收入等。
③各项扣除:包含成本、费用、损失等。比如企业生产产品、提供服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原材料采购、员工工资等成本,以及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等。
特别纳税调整的审核方法有: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1.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2.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方法有:
1.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3.抵免限额
创投企业优惠政策有: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3.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资产的加速折旧优惠:
1.基本政策
(1)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由于下列原因可以加速计提折旧:
①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②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2)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3)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4.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
(1)属于推倒重置(除旧迎新)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
企业筹办期:
1.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
2.对于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亏损弥补关注点:
1.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调整后的亏损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的数额。
2.以亏损年度的下一年起算,连续计算弥补期限,中间不得中断。
3.先亏先补,后亏后补。
税前扣除凭证的审核: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如:职工薪酬发放表、成本计算分摊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资料等。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如: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异议处理:
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
1.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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