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税的计税方法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经营自用的房产)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余值)。从租计征(出租的房产)的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2%(或4%)。
更新时间:2022-08-16 14:08:39 查看全文>>
房产税的计税方法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经营自用的房产)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余值)。从租计征(出租的房产)的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2%(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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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
(1)地上建筑(自用)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独立地下建筑(自用)
应纳税额=地下房屋原价*折算比例*(1-扣除比例)*1.2%
(3)地下建筑与地上建筑相连(自用)
房产税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
房产的计税余值=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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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计税依据
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房产的计税余值=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2、从租计征计税依据
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方法是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计算公式:
应按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2%(或4%)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房产税的特点有: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概述: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与房产出租有关的房产税应列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一般有房有车的人,才交财产税)
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农村,非营业)
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作为财产收益两种方式)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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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解房产税的计税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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