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冲刺考点速记手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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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政策
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2019年4月1日起全面推行留抵退税制度;2019年6月1日起,对部分先进制造业实施更宽松优惠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2021年4月1日起,将先进制造业范围扩大到全部先进制造业。
享受的行业 | 不限 | 先进制造业 |
起始时间 | 2019年4月1日 | 2019年6月1日 |
纳税人条件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退税标准及计算 |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 ||
申请时限 | 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 |
(注:以上《税法一》内容由东奥教务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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