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奥会计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 东奥会计在线 >> 吉林继续教育 >> 资讯 >> 正文

2010年课程介绍:新准则下所得税会计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时间:2010-3-22 13:42:23 【字体:   】 【打印

  税法和会计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又密不可分,由于各自的目标不同、服务对象不同,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着分歧和差异。

  在我国,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应当遵从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为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税法则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本课程以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主线,以企业所得税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所得税会计的角度,将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种类、原因,以及差异的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方法,运用大量实务案例进行分析与诠释,使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系统地了解和把握新准则和新税法的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帮助他们顺利开展财会工作。

吉林录入:jiangsijia    责任编辑:jiangsijia 
我要纠错 【推荐给朋友】 【收藏本文】【字体:  】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