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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专业化管理及调整部分涉税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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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综合税收政策
文      号:
颁发日期:2011-09-27
地   区:厦门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方便办税的思路,我市国税系统从10月份起实行分行业专业化管理,并简化和调整部分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专业化管理。纳税人10月8日起可在厦门市国税局网站“办税大厅”顶部查询到最新的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官员和联系电话。

二、简化办税流程。企业纳税证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部分备案类事项(主要为备案类减免税,详见附件1《调整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涉税业务事项》)调整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方便办税。我局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模式,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纳税人依申请的涉税事项(部分特定业务除外,详见附件2《保留在税源管理科或税政科办理的涉税业务事项》)。

四、畅通咨询渠道。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我局将通过报刊媒体、厦门市国税局外部网站和税企邮箱,发出公告和通知,请关注厦门市国税局网站信息和邮件,尚不清楚的,可直接向各办税服务厅咨询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及各区局临时咨询电话咨询。

各区局临时咨询电话如下:

思明区局:0592-2661808         湖里区局:0592-6039523

集美区局:0592-6159025         同安区局:0592-7578938

海沧区局:0592-6585762         翔安区局:0592-7889206

直属局:0592-5313700           象屿区局:0592-2637698

火炬区局:0592-5789442

特此通知!

附件: 调整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涉税业务事项.doc

厦门市国税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