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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企业所得税文 号:厦财税[2022]3号颁发日期:2022-03-29
地 区:厦门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