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 > 法规库 > 正文

关于受理南朝鲜商标注册问题的通知 字号 大号 标准 小号

类      别:工商法规
文      号:工商标字[1989]第37号
颁发日期:1996-05-09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现将《关于受理南朝鲜商标注册问题的通知》寄给你们,请你们口头通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已决定同意接受南朝鲜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同时,也同意我国企业在南朝鲜申请商标注册。但此决定不作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