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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延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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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工商法规
文      号:
颁发日期:2025-12-31
地   区:厦门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2026年1月1日起延续开展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活动,补贴政策按照国家部委公布的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参与商家由各区征集并公布,各区正式公布前可延续使用2025年商家名单。在2026年厦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机构确定前,由中国银联厦门分公司延续作为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的服务机构。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在厦门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相关实施细则印发前,本公告及国家部委文件均未予规定的,参照《厦门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厦门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