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为何不能享受2%减征优惠?
你好,一般纳税人销售资金使用的且未抵扣过进项的固定资产不是应该按2%减征吗? 为什么这个题还是按照3%来计算?
问题来源:
(1)销售一批货物,价税合计2260万元,因购货方在两天内付款,给予现金折扣,实际收取2100万元。
(2)向境外客户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咨询服务,取得30万元。
(3)向境内客户提供会展服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424万元。
(4)将一栋位于市区的办公楼对外出租,预收半年的租金价税合计105万元,该楼于2015年购入,选择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
(5)购买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取得收益300万元。
(6)处置使用过的一台设备,当年采购该设备时按规定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金额1.03万元,按购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转让位于市区的一处厂房,取得含税金额1040万元,该厂房2010年购入,购置价200万元,能够提供购房发票,选择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
(8)进口一台厢式货车用于运营,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
(9)当期的其他进项税额如下: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80万元;发生其他无法准确划分用途的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9.2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进口厢式货车的关税税率为15%,进口业务当月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②进口厢式货车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0%=(100+15)×10%=11.5(万元)
③进口厢式货车应缴纳的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3%=(100+15)×13%=14.95(万元)
进口厢式货车应缴纳的关税、车辆购置税和增值税合计=15+11.5+14.95=41.45(万元)。

柴老师
2022-11-19 11:24:01 381人浏览
因为购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销售方就不能享受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了,只能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如果享受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您再理解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继续沟通哦~~~祝您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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