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的递延所得税问题
如题,再确认无形资产时,无形资产符合加计扣除的计税基础是账面价值的1.5倍,这这时候产生暂时性差异,但不影响会计利润以及应纳税所得额就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我能理解,但是在后续摊销期间,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强行强行调减嘛?这里不是影响了应纳税所得额了?为啥还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呢?
问题来源:
(1)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不确认,因为不能高估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特别提示】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两种情况
①对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等的投资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产生于权益法下的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应予承担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但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持有期间不发生变化,造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②投资企业对有关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也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李老师
2020-10-25 10:39:54 323人浏览
这里老师重新给您说一下。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税法上按照账面价值的175%摊销,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暂时性差异,但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理由:
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不涉及损益类科目,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属于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事项。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需调整资产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将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以该种情况下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实际上,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因为相关差异对以后期间的纳税产生影响,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是形成差异当期纳税调增,以后期间纳税调减;但是该事项本质上属于税收优惠,每期都是根据税法和会计角度的摊销差额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按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进行调整,即企业本期少交税,未来也无需多交税,故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您看您能否理解,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我们继续探讨,加油~
明天的你会感激现在拼命的自己,加油!相关答疑
-
2025-01-14
-
2021-05-28
-
2020-09-02
-
2020-08-31
-
20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