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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双方会计处理方法

请问委托方提供主材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辅材的双方怎么做账

存货的概念 2020-08-12 17:52:18

问题来源:

 

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存货的性质与确认条件

◇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存货的性质与确认条件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关键点:最终目的是出售

 

 

【提示】

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是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属于工程物资,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

2)下列项目属于企业存货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视同企业的产成品,即企业为加工或修理产品发生的材料、人工费等作为受托企业存货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的存货;已经取得商品所有权,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已经发货但存货的控制权并未转移给购买方的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以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商品等。

3)对于受托代销商品,由于其所有权未转移至受托方,因而,受托代销的商品不能确认为受托方存货的一部分。所以填列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时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款两科目一增一减相互抵销,不列为受托方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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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老师

2020-08-12 19:26:30 365人浏览

刻苦学习的小伙伴,您好

请问委托方提供主材支付加工费,受托方提供辅材的双方怎么做账?

答:委托方:(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用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后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受托方账务处理:
  ①接受材料物资:无会计分录,在备查簿登记。
  ②发生加工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
  ③完工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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