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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动产是否有登记这个事情?

普通动产是否有登记这个事情?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025-05-04 08:50:35

问题来源:

3.一物多卖(2025年重大调整)
如果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原则上各个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标的物所有权归谁所有,则不能按照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确定。在多个买受人中,只有先完成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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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智能答疑老师

2025-05-04 08:50:47 209人浏览

普通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通常不需要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多重买卖中,普通动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先完成交付的买受人,而非登记(因普通动产本身不存在法定登记制度)。但需注意,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虽属动产,其物权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这与普通动产存在区别。因此,普通动产交易中登记并非法定要件,所有权转移核心在于实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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