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A,C
答案分析:选项A: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除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选项B: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D: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选项E: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小臧老师
2025-11-15 15:05:37 68人浏览
城建税及附加: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烟叶税: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船舶吨税: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资源税:(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天。(3)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城镇土地使用税: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1.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其实际占地的当日。
2.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需要补缴耕地占用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用途当日,具体为: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批准文件的当日;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当日。
3.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的当日。
房产税: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购置存量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8.其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契税:
1.一般规定: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特殊规定:
情形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期限 |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 法律文书等生效当日 | (1)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2)按规定不再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 |
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 | 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 | |
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应当缴纳契税的 | 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 |
土地增值税:签订转让房地产合同的当天。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以购买之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以进口报关之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以取得之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车船税: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印花税: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或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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