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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确定及其账务处理_2023年中级会计实务第六章预习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祝艳2023-02-18 1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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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确定及其账务处理_2023年中级会计实务第六章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及其账务处理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1.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注意:

账面价值=资产成本-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累计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资产报废、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通过债务重组抵偿债务等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准备减少记借方)

特别提示

①此处减值损失是指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不允许转回;

②注意:转回与结转的区别。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选自张敬富老师《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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