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注册会计师>会计>高频考点>正文

终止经营_2023年注会会计重要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3-06-15 16:24:43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天下的路是留给天下的人走的,有志者事竟成!近年来,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的考试遵循着“重者恒重”和“逢新必考”的规律,考生们在备考时可以抓住历年考试重点,吃透新增考点,集中发力突破,将时间花在刀刃上!

推荐阅读:2023年注会会计重要考点汇总>>

终止经营_2023年注会会计重要考点

【知 识 点】终止经营

【所属章节】

第十五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第二节: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

一、终止经营的定义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提示:

判断终止经营的要点:

15第十五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1792

二、终止经营的列报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应当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应当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如果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企业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

从财务报表可比性出发,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报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这意味着对于可比会计期间的利润表,作为终止经营列报的不仅包括在可比会计期间即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处置组,还包括在当期首次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处置组。由于后者的存在,处置组在可比会计期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和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等也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企业还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有关终止经营的相关信息。

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并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

● ● ● ● ●

本文知识点内容根据张志凤老师《轻一高效基础班》整理,张志凤老师主编的《轻松过关®一》与课程内容同步,以下为《轻一》试读内容,点击图片试读更多!

会计轻一试读

以上为注会会计“终止经营”相关知识讲解。2023年注会考试时间是8月25日-27日,夯实的基础是做题正确率的保障!在进入刷题阶段前,快随东奥会计在线一起学透知识点!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2025年注会1v1私人定制计划
盲盒免单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名师核心课程

零基础指引班

高质量章节测试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学霸通关法

辅导课程
2025年注册会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
2025年注册会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