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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义务人如何申报和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和土地闲置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柳2024-03-07 15:44:51

缴纳义务人如何申报和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和土地闲置费?

缴纳义务人或代征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其中,土地闲置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一、土地闲置费由自然资源部门向缴纳义务人(土地使用权人)出具《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等文书,并向税务部门推送《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等费源信息。缴纳义务人依据《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务部门开具缴费凭证。土地闲置费申报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七、缴纳义务人原则上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申报缴纳土地闲置费。”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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