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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简易申报操作攻略,速看!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东奥实操2023-04-23 13:35:0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简易申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简易申报是指在上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 6 万元且已预缴税款,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于本年度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途径办理年度汇算并申请退税。发起申报后,系统自动判定进入简易申报模式。

今天一起来了解: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简易申报的操作方法。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简易申报操作攻略,速看!

#1

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者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办税】,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app首页


#2

进入申报界面后,系统自动判定符合条件的进入简易申报模式,弹框显示“简易申报须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简易申报主页面。

“简易申报须知”


#3

核对个人基础信息,确认【任职受雇单位】,选择汇算地。

纳税人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来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

确认已缴税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简易申报。


#4

申报完成后,如存在可退税金额的,点击【申请退税】按钮即可发起退税申请。

如果点击【申请退税】,系统会弹出特别提醒,阅读后点击【继续退税】,选择或添加需要接收退税的银行卡,点击【提交】并【确定】;如您选择放弃退税的,点击【放弃退税】即可。

申请退税


温馨提示

简易申报可对收入纳税数据发起申诉,但不支持新增或修改,需要新增或修改只能切换到标准申报,但标准申报不能切换简易申报。

有任职受雇单位时,如果您纳税年度内只有一家任职受雇单位,则默认显示任职受雇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不可选择;如果您纳税年度内有多家任职受雇单位,根据选择的任职受雇单位带出主管税务机关;无任职受雇单位时,汇缴地可选“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申请退税时,建议填报本人在中国境内开设的一类银行账户,并确保在收到退税前处于正常状态。

文章来源于:四川税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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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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